行業(yè)提示:輸美嬰兒學步車面臨安全新規(guī)
嬰兒學步車是幫助初學行走的幼小兒童(通常為6~15個月的幼兒)學習獨立行走的工具。兒童在學步車中可坐、斜躺、振動、彈跳或用雙腳在水平表面上四處移動。典型的學步車通常由布制座位連接至硬質托盤而組成,托盤則固定在裝配有輪子的底座上而使其可活動。嬰兒學步車為兒童學習獨立行走提供了很大的幫助,但是由于幼小兒童的自身保護意識較低,其安全問題便更為突出。因此,相關安全標準的制定對安全隱患的預防極為重要。
2010年6月21日,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(CPSC)頒布嬰兒學步車安全標準(16 CFR 1216)。新標準在嬰兒學步車的設計上提出了新的要求,并重點提高了臺階跌落測試相關性能的要求,以減少學步車可能造成的傷害風險。該標準將取代16 CFR 1500.18和CFR 1500.86中有關嬰兒學步車的規(guī)定,并將于2010年12月21日生效,適用于這一日期及其后生產(chǎn)或進口的嬰兒學步車。
雖然新標準還未正式生效,但目前美國市場對兒童產(chǎn)品的安全性能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而嬰兒學步車目前已成為一類極具發(fā)展前景的兒童用品,出口勢頭非常迅猛。為此,檢驗檢疫部門建議相關出口企業(yè):進一步提高法律法規(guī)和安全標準意識,及時了解相關國家標準動態(tài),嚴格按照新標準要求進行產(chǎn)品設計改造,以達到市場要求。要強化產(chǎn)品質量安全意識,加強產(chǎn)品測試,力求按照產(chǎn)品各部件及整體的多項技術指標要求,對其進行安全性能測試。加強自檢意識,積極應對可能發(fā)生的召回事件,認真分析召回原因,同時尋找產(chǎn)品設計生產(chǎn)中可能存在的漏洞,及時改進,避免問題產(chǎn)品進入國際市場,切實維護“中國制造”的良好聲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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