童裝質量成為國內童裝出口瓶頸
相對成年人來說,兒童一方面缺乏辨別潛在危險的能力;另一方面,兒童正處于生長發(fā)育階段,無論是皮膚還是其他器官都比成年人更敏感,易受到各類有害物質的影響和侵害。因此,世界各國尤其是歐美發(fā)達國家,都十分重視童裝的質量安全。
從今年上半年出口來看,國外對我國不合格童裝產品通報事件達100多起,有害物質含量超標、繩帶和小部件的潛在危險等都是導致出口童裝不合格的主要原因。因此,國內童裝出口企業(yè)應深刻認識和了解童裝機械安全性能要求,嚴格把好面輔料采購、服裝設計和生產關,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安全水平,提升國際市場競爭力。
2011年3月15日,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與Matilda Jane LLC聯(lián)合宣布對中國產童裙實施自愿性召回。召回理由是該童裙的扣子易脫落,若被兒童放入口中,有導致窒息的危險。目前,Matilda Jane LLC已收到一起扣子脫落的報告,尚無人身傷害事故。
國內出口童裝企業(yè)在生產過程中,要固定好兒童服裝的配飾等小部件,3歲以下兒童服裝上的閃光裝飾片、珠子和其他類似附件不能用手縫,機器縫時每片少要用3針縫紉,保證一定的線跡密度。
要選擇合適的扣合件,如針織服裝應避免使用柱式扣合件,其型號要與織物的壓縮厚度相匹配。如果是電腦刺繡,一般要在刺繡背面加棉襯,否則會因刺繡圖案背面手感較硬而劃傷兒童稚嫩的皮膚。
印花、洗水等易造成二次污染的工藝處理環(huán)節(jié)上,要安排專職品控人員檢驗控制。在生產過程中一定要嚴格控制斷、殘針,因為斷、殘針在童裝中的殘留將對兒童稚嫩的皮膚造成傷害。
據(jù)悉,《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明確規(guī)定,幼兒服裝為A類,直接接觸皮膚類的服裝屬于B類,如內衣;其他非直接接觸皮膚類服裝都是C類,如外衣;幼兒用品必須在使用說明上標明“幼兒用品”字樣。其他產品應在使用說明上標明所符合的安全技術要求類別。
- 分享到:
- 更多>>